你和朱莉叶特大胆地在墙头走着,就像直奔天堂的穆斯林,而我刚走没两步就头晕目眩,你在下面朝我喊道:‘别盯着你的脚!要看前方!朝着目标一直向前走!’最后,你爬上墙,在另一头等着我,这比你说的话管用多了。我不再战栗,也不觉得眩晕,只注视着你,朝着你敞开的怀抱奔去。

“听着,阿莉莎,”我突然高声说道,“我有十二天的假期,你若不高兴,我一天也不会多待。我们约定个暗号吧,看到它,表明我第二天就必须离开芬格斯玛尔,而且次日说走就走,不非难,也不抱怨,你同意吗?”
这番话我事先并无准备,却说得极其自然。她想了想,回答道:“我下楼吃晚饭时,脖子上若没有戴你喜爱的紫晶十字架......你就明白啦吧?”
“那会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晚。”
“你真能就那么走吗?”她继续道,“不流泪,不叹息......”
“也不告别,我会像前一天那样与你分别,看起来漫不经心。你起初还会纳闷——他真的明白吗?但第二天早上,当你想找我时就会发现,我已不在了。”
“第二天,我也不会去找你。”

我喜欢弹钢琴练习曲,是因为觉得每天都能有所进步。这也许也是我喜欢读外文书的原因所在。我当然不是因为喜欢外文多过本国语言,也并非觉得我欣赏的本国作家比不上外国作家。而是因为在理解外文的意义和情感时,会有轻微的难度。一旦攻克了它,一旦理解得越来越好,也许会产生一种无意识的自豪感。在精神愉悦的同时,增添某种道不明的心灵满足。我似乎少不得这种满足。
如果没有进步空间,无论多幸福,也不是我想要的状态。我想象的天堂之乐。并非附丽于上帝的混沌状态,而是无限接近再接近的状态,永无止境......

必须清理藏书了......
我在一本本书中逃避他,却仍能见到他。就连我独自发现的篇章,依然能听见他为我诵读的声音。只有他感兴趣的书,我才会去欣赏。我的思想就是照着他的思想塑造而成的,我不知道如何将两者割绝开来。就像从前,我会因为两者交融而欢喜一样。
最后修改:2024 年 06 月 2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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